2024年7月 29 日下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 36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主持,常委会领导朱卫民、曹建新、李均华、瞿祖平、刁玉芬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专职委员、副科职以上人员,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区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构调整的汇报,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的汇报。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动司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会议要求,区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统筹推进执法办案、助力发展、保障民生等各项重点工作,常态化组织法官进“家站”开展履职,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能力和服务基层治理
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优服务、促发展、护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区检察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发挥好检察职能优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好检察官进“家站”履职活动,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委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八、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九、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十、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十一、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草案)。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十二、会议研究了部分南通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十三、会议研究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保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十四、会议研究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十五、会议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日程、分组安排等事项。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