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 21 日上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 34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主持,常委会领导朱卫民、李均华、瞿祖平、刁玉芬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顾本勇,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专职委员、副科职以上人员,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水利局、文广旅局、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的汇报。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顾本勇所作的关于《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省河道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河长制,大力开展综合治理,河道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水利等部门要将河道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针对难点问题,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落实好各项管护举措,推动省河道管理条例在我区更好贯彻实施。要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河道管护长期发挥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会议听取了区文广旅局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情况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了区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草案)。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研究了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日程、分组安排等事项。会议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