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8: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09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建议

 

  每年开学季,当一年级的小学新生们背上书包,踏进学校的大门,不少父母在享受孩子成长喜悦的同时,却也面临着新的烦心事:小学生四点左右放学,而大部分上班族的下班时间都在五点半以后,年龄稍大些、比较听话的孩子,可以带把钥匙自己回家,但对于低年级或学校离家较远的,这种方法显然行不通。于是,对于很多家有儿女的父母来说,“谁去接孩子”就成了他们心中的头号难题。
  因此,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解决“2小时”难题,对于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帮助家长解决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课后看管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建议:
  一、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
  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教育部门要主动担负起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责任,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构建符合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身心需要的素质训练服务体系。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课后服务模式,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鼓励和支持在职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二、坚持自愿、公开普惠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服务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心托管模式。
  学校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在托管时间应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学与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

 

作者: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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