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多措并举助力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26 浏览次数: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措并举助力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

发挥代表作用,回应群众关切

  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镇街人大的职能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局,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发动人大代表力量,助推镇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是开展多广角的宣传发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交流、专家授课等方式,帮助代表详细了解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动员和鼓励代表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平台深入到群众中宣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鼓励村民自觉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二是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研组,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瞄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献言献策。三是开展网格化挂钩推动。利用代表联系广泛的优势,以淮安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代表进网格助创文明城”活动,以代表组为单元,五级代表分别进村居,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主动对接做好跟踪服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协调存在的矛盾,化解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减少潜在隐患,积极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乡村文明指数。

持续跟踪监督,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近年来,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解决垃圾分类处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问题,全面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依法实施持续监督、跨年监督。2017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审议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实施多种方式组合监督,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2017年,在问卷调查、实地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会议审议基础上,开展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质询;2019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采取“暗访+回头看+约见”的方式开展叠加式监督,力促问题整改,增强了监督实效,体现人大监督刚性。

审议监督推动,剑指问题整改

  经过全区上下几年的努力推动,清江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呈现出“统筹推进机制初步形成、重点整治任务有力推进、村庄环境风貌有效改善”的格局。城乡统筹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无害化户厕和公厕建设有序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规模畜禽场治理率均达9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完善;农村河道疏浚、河塘沟渠杂草清理高效开展。区政府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和 “美丽庭院”创建,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开展示范点位和主干道两侧打造提升,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但区人大常委会经过明察暗访和深入调研,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短板。2020年10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届三十一次会议,对区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开展审议,对存在问题给出明确的审议意见:“部分单位责任意识不够到位,工作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覆盖面还不够高,整治成效有待全面提升”、“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教育引导的任务依然艰巨”、“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如期完成重点任务压力较大”。对存在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给出诊断“药方”: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统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力度,细化完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部门协同作战的强大工作合力,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紧扣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等重点任务项目,因村施策,精准发力,分类治理,全面推进,确保三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广泛发动群众,实现共建共享。要进一步利用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各类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认识水平,逐步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要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参与整治行动、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

  构建保障机制,确保常态长效。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要坚持建管结合,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持续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惠及千家万户,我们要积极作为,担当实为,对这项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推动,全力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表示。

 

摘自江苏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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