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0 浏览次数:

 

通州区人民法院

 

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的报告》。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审议意见》,对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要求法院巩固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我院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系统梳理审议意见,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对审议意见作了逐项落实。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执行攻坚干劲

  针对意见提出的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执行工作激情,面对现实困难,不动摇、不放松、不懈怠、不停顿,继续发力,开展好执行工作等建议,我院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鼓足工作干劲,切实防止出现工作松懈、绩效滑坡现象,确保执行工作长期平稳有力开展。
  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从“四个意识”强不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有力的高度,准确认识执行工作对保障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意义,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
  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群众满意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始终坚持“权利实现最大化和执行效率最大化”执行理念,通过公正、文明、善意执行,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推动营商环境改善,为保障通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是一场全面深入的持久战。坚决摒弃放松懈怠思想,准确把握当前执行工作步入的新阶段、产生的新变化,坚持用持久战思想指导执行工作,妥善处理好当下和长远的关系,深入总结执行经验,着力补齐执行短板,注重常态长效,全面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巩固综合治理格局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重要的经验与最为宝贵的制胜法宝。针对意见提出的“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等意见建议,我院进一步强化以下三项举措:
  促进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要求,继续争取党委对执行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动执行工作部门协助联动机制化。进一步健全各协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和任务,夯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执行难题,切实解决“联合执行机制不够通畅”的问题。
  加强执行工作综治考核。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将执行工作作为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争取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部门协助执行工作情况考核,有效发挥执行工作在综治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推进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优势作用,推动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建立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执行、化解涉执信访、开展执行宣传等工作机制以及网格员协助执行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激励保障等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与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

  三、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针对意见提出的加大积存案件有效化解力度、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加强司法救助保障等意见建议,我院深入梳理影响执行权威和执行公信力、制约执行工作质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全面清理长期案件。加大积存案件清理力度,建立未结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月通报制度,确保2019年全年未结案件低于2018年的未结案件数量,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量保持在20件以下。对所有超长期案件逐案梳理,案件承办人必须说明超期理由及结案期限。团队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全面把控团队的案件清理进度。此外,指派专人每天实时通报超长期案件的清理情况,对临近超期的案件进行及时提醒。
  构建打击拒执罪的长效机制。加快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进程,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协调,统一打击拒执犯罪的立案标准、证据标准和程序标准,确保形成合力,凸显打击效果。对涉嫌拒执犯罪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的案件,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自诉。
  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执行局、立案庭、金融审判庭之间的工作衔接,积极主动推动“执转破”程序,做到“应转尽转、应破尽破”。全面推行“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提高办理效率,发挥破产法律制度减少执行积案的作用。加强破产费用保障,强化考核管理,推进被执行“僵尸企业”有序退出,有效释放市场资源,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健全下落不明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查控机制。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保险、市场监管、通信、银行、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与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对接与信息共享工作,进一步健全车辆、股权、土地、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保险、公积金等主要财产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断扩大网络查控范围,强化冻结、扣划功能,推动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无遗漏。
  增强司法救助保障能力。不断改进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发动社会力量查找失信被执行人,推动悬赏保险成为有效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重要利器。积极拓宽“执行+保险”的运用渠道,与人保通州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法拍房贷”保险达成合作,由人保通州公司为买受人提供保险服务,解决竞拍人资金后顾之忧。同时,积极探索“执行+救助”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确有生活困难的,予以司法救助。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

  针对意见提出的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升全民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敬畏法律,支持、配合执行工作,形成老赖无处遁形声势等意见建议,我院将宣传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大执行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执行法治宣传合力。
  借力各大媒体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充分利用新、旧媒体宣传优势特点的基础上,不断发挥新、旧媒体优势互补作用,主动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网站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执行工作实时动态、典型案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相关执行工作信息,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的执行舆论氛围。与区融媒体中心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不断提升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晓率、覆盖面和关注度。
  及时公开执行动态,增加执行透明度。通过采集执行干警工作中的真实案例、心得体会,深挖执行工作背后的点滴故事,着力向社会讲述接地气、有活力的执行故事。定期或不定期将工作动态、执行政策等信息通过文字或图文形式予以发布,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讲述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执行常识,迈开让执行法律故事突破“法院圈”融入“朋友圈”的步伐,促进群众对执行工作新举措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司法拍卖宣传,提升资产处置率。除了在财产所在地张贴司法拍卖通知、在纸质媒体公告等传统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外,还在淘宝网及微信、微博、通州电视台等平台发布拍卖公告,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网络司法拍卖的知晓度,大大提高拍卖成功率。
  加强执行惩戒宣传,增强执行威慑力。把“以打促执”作为工作抓手,重点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惩戒措施的宣传,有力震慑被执行人,促使一些长期“失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执行义务,有效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保障执行工作开展

  针对意见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等意见建议,我院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制度落实为保障,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勇于担当、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行铁军。
  党建引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周定期组织执行系统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执行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执行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建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采取集中学习、领导上党课、专题教育培训、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引导执行干警注重执行细节,改善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守住廉洁底线。加大执行干警轮岗力度,将从事执行工作超过十年的执行干警调离执行队伍,防范执行廉政风险。
  强化培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注重加强对执行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和执行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青年干警的理论业务素养。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种业务集中培训学习。每月初组织执行干警集中学习执行法律法规,并就执行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不定期对执行干警运用执行流程系统、办公系统能力进行检查,使执行干警养成运用信息化技术办公的良好工作习惯,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落实制度,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加强人员配备和物资保障,完善执行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落实调休轮休、“错时执行行动”补贴等机制。严格实行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减少执行实施团队事务性工作压力,有效降低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风险。落实执行部门与审判部门人员常态化交流制度,按照最高院提出的“任命为员额法官前原则上要有一年的执行实施工作经验”的工作要求,将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充实进执行队伍,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综合水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解决执行难“巩固提高年”。我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驰而不息,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开创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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