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秦昌东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金保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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