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秦昌东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来源:蒋欣妤 发布日期:2026-01-13 浏览次数:

(2026年1月12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秦昌东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版权所有: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朝霞路88号

建议IE8.0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苏ICP备16064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