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以下55名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
张建聪、洪霞、陈霞、尹萍、徐丽丽、吴圣群、张炜、邱琴、陈燕、张元梅、邱丽霞、吴剑、卫晓娣、周玲、张月铭、卞加妹、季陈峰、俞卫平、瞿苏钰、季婷婷、张晓丽、姜伟、严丽君、朱辉、何秀娟、王敏华、朱玉娟、喻小英、徐艳飞、顾素梅、邱懿、俞鹃、邵锋、方菊峰、顾长华、杨鹏、姚淑珍、秦言、朱季、陈建、刘幼安、杨春华、顾铃锋、戴相平、野美娟、吴胜利、陈亚男、马春红、陈建明、江丽丽、蔡鹏、葛磊、施晓红、闻娟、杨平;
免去以下8名同志的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天娇、王菊英、褚志斌、黄向光、顾连娟、姚琪、张亦丽、顾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