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此项工作由各委室负责。
2. 继续组织机关干部派驻挂钩镇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3. 组织筹备好相关会议。一是召开第46次主任会和第二十九次、三十次常委会,围绕议题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二是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暨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此项工作由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负责。三是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暨作风建设会议。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四是召开基层人大工作会议、宣传工作会议。此项工作由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负责。
4. 结合作风整治月活动,继续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此项工作由各委室负责。
5. 继续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代表、中青年干部能力测试、创新等各项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相关委室负责。
附:各委室3月份主要工作计划安排
办公室(研究室):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完成常委会、主任会、主任办公会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
3.做好作风建设会议、与“一府两院”联席会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
4.完成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方案(草案)起草工作并提交常委会审议。
5.完成“学习提升年、调查研究年、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6.完成2020年人大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细则,筹备人大宣传工作会议。
7.完成通州年鉴人大部分编制工作。
8.做好2019年度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奖励审批工作。
9.做好2020年度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前期准备工作。
10.做好固定资产购置的前期准备工作。
11.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2.协助镇街完善人大志相关资料。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经济工委:
1.汇总全区各镇和街道(高新区)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开展情况。
2.组织召开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个议案办理协调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办理任务。
3.督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拟定整村授信工作方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
4.与市人大对接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前期准备工作。
5.对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行按月督查。
6.做好党风廉政谈心谈话等工作。
内务司法工委:
1.根据安排,做好司法机关疫情期间的防控和督导工作,联系企业的防疫生产服务工作。
2.完成《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收集。
3.调研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4.视疫情发展情况,拟加强与上级人大的沟通,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和人大常委会分工联系本委委员及法制委员会、法律咨询库成员的联系,召开相关会议进一步落实监督司法工作任务。
5.了解人代会涉及公共安全、民政、司法类的代表建议情况,落实重点督办建议。
6.根据安排,联系重点建议和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单位,了解办理计划和方案。
7.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代表工委:
1.征求汇总2020年度重点督办建议,起草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方案,并做好建议交办工作。
2.起草常委会分管领导在区政府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
3.做好召开全区基层人大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4.做好3月份组成人员接待代表的相关准备和服务工作。
5.继续参与人大机关派驻企业指导督促防疫工作。
环资城建工委: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区人大机关的统一安排,深入企业指导督促服务防疫工作,助推企业开工复工顺利进行。
2.根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做好《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的汇总上报工作。
3.开展专题调研,做好关于听取区政府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和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4.做好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5.调研对口联系部门2020年工作安排。
6.汇总各镇(街道)人代会(选民代表会)听取环保年度专项报告材料,专题研究各镇(街道) 环保突出问题清单。
7.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8.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参加区委和区人大机关组织的相关会议及学习活动。
教科文卫工委:
1.根据要求继续做好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工作。
2.做好对口部门联系工作。
3.认真准备评议政府部门工作。
4.做好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宗侨台工委:
1.走访对口联系部门,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
2.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3.走访慰问结对帮扶低收入户。
4.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农业农村工委: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积极为挂钩联系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健康有序生产。
2.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适时就全面小康指标完成情况开展实质性调研,力促决胜全面小康工作做实,数据做准。
3.结合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督促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渔业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审阅区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4.认真研究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农业农村经济方面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筛选确定两件工委重点督办的建议,并制定完善督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