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我区“七五”普法高质量通过验收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次数:

 

  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在这冲刺迎接验收阶段,为了更好地推进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通过现场视察、召开座谈会、主任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专题工作报告等形式,了解到全区“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现状
  自2016年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全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法治通州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中,列为了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规划有考核。近五年,全区紧扣普法要求、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强化普法责任、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夯实普法基础。通过完善法治文化阵地的创建、法治文化精品的创作、媒体融合传播机制的创新,实现全方位多举措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紧扣普法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及特定人群的普法,不断提升社会法治意识。通过完善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双向融合、六方联动、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动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通过系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了一批具有通州特色的普法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
  我区虽在“五五”“六五”普法时获得国家、省级荣誉,“七五”再次被评为全省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七五”普法成绩不少,问题也不小。这些问题如不加以克服,将成为迎接验收的制约因素,甚至会影响我区 “七五”普法顺利通过验收。
  (一)对普法工作认识还不到位。由于法治宣传教育已开展多年,各级各部门对普法工作形成惯性思维,有的注重形式而忽视普法实效,有的对普法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工作中对照上级要求只图有,而在追求做好、做精等方面有所欠缺。一些法治宣传的项目因资金和场地限制,导致定位低、建设规模小,从而形成了起步即落后的局面。
  (二)单位之间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谁执法谁普法”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能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使普法与本部门职能有机结合,多载体、多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但有的单位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对此不重视,普法活动有走过场现象,甚至有的单位认为自己不是执法部门,不需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内部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单位普法具体分工不明确,普法形式单一、不见成效。还有部分执法单位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执法成果缺乏有效总结,没有及时将执法成效转化为普法经验。
  (三)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近年来,我区各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总体是好的,但仍有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行政复议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在全市处于高位。2019年,全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共结案141件,败诉23件,败诉率为16.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近2倍,在9个县市区排名末位,行政应诉形势严峻。
  (四)全民普法氛围不浓厚。普法工作多年来宣传模式大同小异,形式单一、措施方法陈旧,多为逢宪法日、禁毒日等特殊时段,组织张贴宣传标语、拉横幅、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看似热闹,但群众参与度不高。法治文化优质作品较少,网络普法形式简单,新媒体普法运用关注度不高。执法单位各自为政,普法范围窄、影响小,未能有效形成合力。普法力度不够均衡,对于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投入的精力占比较大,而真正需要法律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通职工及农民等的普法,投入较少,常形成供需不对应的现象,离全民普法有一定距离。
  三、几点建议
  回顾“一五”到“六五”普法验收经历,“七五”普法评估验收细则更全、验收标准更高、验收过程更客观,要高质量通过评估验收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一着不落、固强补弱、提质增效,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治国的最高方略写进《宪法》,因此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法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通州建设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责任,履行相应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通过部门协调,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增强普法工作合力。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面子工程。不懈怠、不推诿、不应付,群策群力,持之以恒的坚持开展下去,努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和实施力度,把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按时完成,努力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二)要强弱项补短板,促进普法工作再提升。要瞄准评估验收细则,加大普法投入。抓住验收的焦点,高定位、高标准完成阵地建设;抓住验收的难点,组织好高水平、高品质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抓住验收的热点,高质量、全覆盖推动网络新媒体普法工作;抓住验收的落脚点,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打造普法亮点,创新宣传方式。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问题单位和问题清单,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标找差,强化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整改迎验工作。各部门要在经费、人力、物力方面统筹计划,合理安排,保证要阵地有阵地,要人有人,要物有物,克服普法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不足、人员短缺、宣传力度削弱、形式手段单一等困难。要严格考核,使普法工作“软指标”转化为“硬要求”,对不能较好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单位,尤其是影响普法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造成丢分失分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三)强化行政败诉案件的研判,降低行政败诉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胜诉率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指标,也是检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内容。综观2019年我区行政败诉案件,有对应诉不够重视,有执法人员程序和证据意识不强等,这极大地影响了干群关系,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引导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法定职权、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观念。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把依法办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功,正确处理好依法办事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完善各单位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完善法制机构职能和框架。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规划和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结合实际开展普法,营造全民学法用法氛围。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各不相同,要有针对性发挥普法的最大效能。要改变过去灌输式的习惯普法模式,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普及法律,真正服务群众。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适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和激化。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寻找普法契合点,将普法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既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和各类宣传媒介,通过自媒体平台、移动客户端等强化互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普法于娱乐宣传之中,增强矩阵效应。要不断增强文艺创作,繁荣法治文化,尤其在挖掘和弘扬民间文化资源时,要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易于群众接受。

 

内务司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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