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这个问题,有初中学生在商场购买电子烟吸用,并且在学生中流传很快,我们也在努力做一些工作,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支持,解决未成年人购买吸用电子烟的问题。”区检察院负责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陈静在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调研时反映道。
有所呼,必有应。调研组在听到反映后,立即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同时深入基层收集辖区内电子烟销售尤其收集未成年人购买吸用电子烟的情况。然,调研组发现,对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规定中,监管有空白,诸多问题亟需解决。
调研中发现,辖区内自2020年以来,电子烟经营主体在短短几个月从7家陡增至85家,销售商覆盖专卖店、通讯器材店、烟酒店、百货商场、超市、饰品店、自助贩卖机等,甚至有的商家将电子烟换了“马甲”在电商平台、微信朋友圈等销售。而市场为了迎合未成年人的新奇感,将电子烟被设计成零食、口红、U盘、钢笔等形状,烟中加入人工合成香精,如薄荷味、水果味等,增强吸引力。一些商家在宣传时,将电子烟标榜为“街头”、“潮流”等,学生们将电子烟视为追求时尚、耍酷的标配,同学交往的“潮品”,电子烟在学生中极快地蔓延开。吸用电子烟的学生有城区学校也有农村学校,有男生,也有女生。在某初中排查时发现有30余名学生吸用过电子烟。
调研中还发现,市场上的雾化型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还是电子产品目前尚无明确定论。如果仅归属于普通电子产品,凭借现有政策虽属多部门管,但由于无具体规定等诸多原因,处于表面人人可管,实则无人在管的状态。两部门的通告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都对电子烟的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均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属于宣传教育层面,实质上既没有将电子烟的监管纳入烟草专卖法的范畴,也没有对电子烟违法销售的具体处罚给予相应的法律依据。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烟确定为含电子烟,并明确了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情形进行了处罚规定。但基层执法部门认为无明确的处罚细则,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的执法活动难以执行。
有问题,齐行动。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立即召集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烟草局等部门及区人大代表座谈,共商解决之策。
代表们纷纷反映了身边有未成年人购买吸用电子烟的情况,呼吁部门积极履职,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就前期工作和落实“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规定中的困难分别进行了交流。会后,各部门积极行动,启动“未成年人禁烟”战。
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烟草局迅速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烟草制品或电子烟销售的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的专项执法检查,彻底摸清电子烟经营主体底数,挨家挨户发放《校园周边禁售电子烟告知书》,深入初中校区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吸烟——电子烟危害宣传进校园活动”,对未经核准从事电子烟经营的,立案查处2起。
区检察院邀请区市场监管、烟草、教育等行政机关和学校代表共同召开电子烟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就电子烟市场行政管理职责分工,如何整治电子烟销售市场乱象等进行会商,形成电子烟销售市场整改工作合力。并向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他们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促使职能部门对18个违规经营者予以面谈、依法变更经营范围,督促所有销售电子烟商户在店内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标识、核实购买者身份信息。
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发放《校园周边禁售电子烟告知书》《告学生及家长书》等形式强化电子烟危害宣传。
区行政审批中心严格把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宫附近电子烟商户的审批。共青团委、关工委等部门也积极参加到“守护成长”电子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来。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发现问题迅速行动,推动全区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危害的长效治理机制,营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监察司法工委供稿 作者:张晓燕、季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