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来源:蒋欣妤 发布日期:2024-12-28 浏览次数:

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副主任曹建新、瞿祖平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佘德华,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同志,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建新主持。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佘德华所作的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和2025年候选项目计划安排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推进2024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2025年候选项目计划安排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普惠性强。会议建议,要认真研究探索民生实事项目的长效机制,管理好、运行好、维护好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要持续加大对跨年度项目的推进力度,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加快实施。要进一步细化2025年候选项目的实施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

二、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雪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强化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充分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预算执行情况,对全年收支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很有必要,符合实际,有利于更加合理的调配和使用财政资金。会议建议,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要紧盯全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收支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财政保障。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调整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

三、会议审议了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葛新申请辞去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葛新辞去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同意提交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建新所作的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建议事项的说明。会议通过了区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区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区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区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建新所作的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同意提交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建设创新协同区的议案》办理情况、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关于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八、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建新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杨鹏飞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卫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黄俭同志职务的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海妹所作的关于提请顾绘娟同志职务任命的报告。会议任命杨鹏飞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命黄俭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顾绘娟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九、会议审议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连清因工作需要、职务调整,请求辞去副区长职务的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连清同志辞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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