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斌,副主任瞿云峰、葛涛、朱卫民、顾祖林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建新,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通州生态环境局、河长办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人大负责同志、部分等级河道“河长”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瞿云峰主持。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曹建新受区长王少勇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包海宁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包海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听取了区法院院长陈炎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黄卫等同志职务的报告,听取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栋受检察长黄凯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罗海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听取了包海宁同志所作的拟任职发言。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决定任命包海宁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杨彬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黄卫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姜华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罗海妹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周宇熔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杨彬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副区长职务的报告,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杨彬辞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三、会议审议了区法院院长陈炎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院长职务的报告,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陈炎辞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四、会议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凯东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检察长职务的报告,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黄凯东辞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并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斌所作的关于提请决定黄卫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黄卫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斌所作的关于提请决定罗海妹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罗海妹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并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和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八、会议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人大代表问河长”。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完善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积极开展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为促进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