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纪要

来源:蒋欣妤 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次数:

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 26日下午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副主任吴建均、瞿祖平、刁玉芬和委员共 31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曹建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顾灏,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区政府办负责同志,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均主持。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均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施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顾灏受区长吴瑕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顾军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卫所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季剑锋等同志职务的报告。听取了顾军峰、吴志祥两名同志所作的拟任职发言。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任命施卫东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俊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丁晓峰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钱兵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沈凯军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崔红星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倪建东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顾军峰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志祥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陈建烽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顾军峰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季建锋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朱洪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二、会议审议了沈凯军、崔红星、倪建东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沈凯军同志辞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崔红星同志辞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倪建东同志辞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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