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2 浏览次数:

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30日下午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副主任朱卫民、曹建新、李均华,党组成员瞿祖平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佘德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金祥,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建新主持。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佘德华所作的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办理实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要加强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参与,更多地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提高办理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要以回应群众期盼、破解发展难题、落实民生诉求为目标,认真归纳、分析和研究代表意见比较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二、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关于通州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四个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建新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张为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听取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金祥所作的关于提请王烨峰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卫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袁春等同志职务的报告。听取了王烨峰、严俊月同志所作的拟任职发言。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免去张为民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金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为民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任命陶苏敏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王烨峰、严俊月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谢菲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袁春、张波、黄凤、杨通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四、会议审议了徐华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华辞去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五、会议组织学习了《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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